关于酬金申报收表日期变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08
各位老师:
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2014年5月开始,酬金申报收表日期变更如下:
通过招行、工行发放的银行酬金申报表,收表时间由原来每月1-20日变更为每月1-16日。1-16日送达财务处的酬金表,将按时于当月发放。16日以后送达的酬金表,我处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酌情处理,但不承诺能当月按时发放。请老师安排好交表时间,若有酬金必须 在当月发放到位的,请老师在16日以前将酬金表及时交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通过现金形式发放的酬金申报表,收表时间不变,依然为每月8日至月底。
财务处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