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治理学校无牌照燃油摩托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8
关于综合治理学校无牌照燃油摩托车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通知,为了配合全市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含三轮农用车)“专项净化行动”,本着“宣传先行,舆论引导”的原则,希望各学院、部、处积极配合排查本单位师生员工是否违规使用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各学院、部、处违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各学院、部、处需对本单位师生员工提出倡议:不购买、不骑行、不乘坐无牌无照的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
学校师生员工需自觉将不符合要求的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驶离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净化校园环境,保卫处于十一国庆节后将在各校门口对进出学校的燃油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如没有正常购买手续、无号牌及驾照的燃油两轮摩托车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内,不听劝阻者将移交给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1、北京市严禁无号牌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含三轮农用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扣留,无驾驶证者进行拘留。
2、京B号牌摩托车禁止驶入四环路。
3、外省市号牌摩托车禁止驶入六环路。
希望各学院、部、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平安校园大家共建,平安校园人人共享。相互配合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保卫部(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