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25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继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之后,自2014年10月1日起,bat365官网将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由3%提高至6%。
为满足科研活动需要及年底发票需求量,学校决定更换增值税税控器具,以便能开具《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国税局通知,更换税控器具须停止开票活动,更新调试期为一个月。据此,财务处自10月6日至10月31日间停止开票,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科研活动时间并相互转告。
具体开票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财务处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