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会议费发票须提前申请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0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会议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另还须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增值税税额的7%、3%和2%。例如,某学院承办学术会议,向参会A单位收取会议费500元。该会议费应缴增值税500/1.06*0.06=28.30元,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98元、0.85元和0.57元。
bat365官网于2014年10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bat365官网每月增值税票开票数量和单张发票金额做出较为严格的限制。恢复开票首月,bat365官网可开具增值税发票75张,单张开票限额为10万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首月75张发票开具完毕后,bat365官网可申请提高每月开票数量和单张发票开票限额。
由于会议费发票具有单张金额小、开票数量较大的特点,为保证会议费用票需求,财务处须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增加每月开票数量。故请拟承办学术会议,需要开具会议费发票的单位在开票前一个月向财务处提交《开具会议费发票申请书》(见附件),以便财务处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提高每月开票数量。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