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12
各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知,自2014年11月始,学校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学校涉税事项的计税依据、税率、征管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顺利实施相关工作,财务处对发票管理、会计处理方式等进行了流程重设,有关事项请查看附件。
财务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