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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和科技事业经费使用的通知(延迟申报日期,请各单位注意)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29
  各单位:
  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和科技事业经费使用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关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为做好2014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纳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范围
  学校人事处统一发放的年终奖励(含绩效津贴、第13个月工资)、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年终奖励等。上述年终奖励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纳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政策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以下计税办法纳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的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2014年12月工资发放总额低于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2014年12月工资发放总额与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确定后,全部金额整体作为基数乘以对应税率减掉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按月的工薪所得纳税计算方法是超额部分按其对应的税率纳税,二者有很大区别,请大家予以特别注意。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此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式
  1.学校人事处统一发放的年终奖励由人事处布置发放,相关格式由人事处布置。
  2.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年终奖励
  1)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通过附件3形式报送。
  2)非事业编制职工通过酬金系统发放。具体申报方式,请登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10.1.134.6)完成。酬金类型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
  3.人事处统一发放的年终奖励和各单位自行发放年终奖励合并计税后一并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可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人员包括: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非事业编制职工。不含外聘人员、学生。
  2.各单位可自行发放年终奖励的资金范围:处长基金、主任基金、院长基金,项目结题经费的35%部分。
  3.申报日期:1月21日-2月4日,相关附件3和酬金申报表请直接交到主楼105房间。
  4.每月正常发放的酬金不得纳入此范围,继续执行按月申报方式。
  二、科技事业经费的使用范围
  为促进bat365官网科研事业的发展,鼓励项目结题结算,对科技事业经费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1.依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技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学校令22号),使用35%额度部分开展年度科技工作奖励,可以纳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范围,但应制定明确的奖励办法,奖励在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严格禁止滥发奖金的行为。
  2.依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技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学校令22号),正常结题结转科研项目经费形成的科研发展基金,除35%的预算额度安排为项目组的人力资源成本开支以外,为了培育新项目开展前期研究而发生的学生、外聘人员的劳务支出属于科研发展基金的支持范围,可在结题预算收入55%额度内开支,但不属于上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范围。
  联系电话:68914680,卜老师。
  专题讲解时间:1月15日(周四)下午2点,图书馆报告厅(西门进)。
  各单位如仍有大批量政策讲解需求,请自行安排场地,联系财务处确定讲解时间,将安排专人讲解。
  附件:1.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20150107(含所得税文件、测算公式、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所得税无效区间)
        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技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学校令22号)
        3.全年一次性奖金-表样

                                                                                                                财务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