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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征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6-26

            教办厅函[2008]33号

有关单位: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与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于2008年5月至7月联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共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对获奖作者和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征文中的优秀稿件,将提供《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陆续编审刊发。现就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征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结合以下内容自由选题,也可以自定题目。
    (一)如何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参考题目:1.政务公开工作的历史回顾;2.校务公开工作的历史回顾;3.当前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4.如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5.如何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6.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7.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务公开工作;8.如何发挥政务?诮ㄉ璺裥驼械淖饔茫?9.如何发挥校务公开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10.如何发挥学校信息对社会的服务作用;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研究。
    (二)开展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百姓眼中的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

    二、征文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从事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关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的专家学者。以组织或个人名义署名均可。

    三、征文要求
    1.请你单位提供一篇稿件,其内容是理论性、经验性或叙事类不限。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应至少提供一篇经验性稿件。
    2.理论性稿件要求观点明确、主题集中、有一定的深度,对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有指导意义;经验性稿件应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借鉴性;叙事类稿件要实事求是、生动活泼。经验性稿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稿件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教育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