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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25

各位本科毕业生:

    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暑期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办发 [2009] 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本着方便毕业生离校的原则,制定财务处关于2009年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1、派遣费发放工作
          发放对象:京外工作和回省待就业的本科毕业生;
          发放时间:六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三十日;
          发放地点:主楼一层北侧,102、104、105、108房间。
    2、校园卡余额退还工作
     本科毕业生校园卡将在六月二十六日注销电子钱包功能。注销后的校园卡余额,将在六月二十九日,通过本科毕业生的中国银行帐户发放。为配合学校发放校园卡余额或退还其他费用,请各位毕业生不要在七月前注销个人中国银行账户。
    没有中国银行账户的毕业生,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中国银行代发的毕业生,名单将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校园卡内余额将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现金发放校园卡余额时间为:六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三十日;地点:图书馆北侧,校园卡管理与服务中心。
    关于校园卡余额退还的其他疑问,请咨询卡管中心,联系电话:010-68915068。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