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1年停车费补助款发放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1年停车费补助款发放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因部分二级单位没有按照4月12日《关于发放2011年停车费补助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核对停车证办理信息,以致信息核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故不得不调整发放补助时间。请没有领取核对表的单位尽快到保卫处领取并核对;已经领取信息表的单位尽快核对。各单位务必于4月22日17:00时前核对完毕后将信息表返回保卫处,发放补助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1. 4月23日、24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6时,在
离退休工作处219房间发放离退休职工停车费补助;
2. 4月25日下午14时—16时30分,在10号办公楼113房间发放以下单位停车费补助款:机械与车辆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基建处、计算机学院、纪委监察室、教务处、居管处、网络中心、外语学院;
3. 4月26日下午14时—16时30分,在10号办公楼113房间
发放以下单位停车费补助款:保密处、保卫处、材料学院、财务处、产业总支、超现代公司、出版社、档案馆、发展规划处、法学院、工会、管理学院、光电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资处、科技园、资产经营公司;
4. 4月27日下午14时—16时30分,在10号办公楼113房间发放以下单位停车费补助款:后勤集团、化工学院、火炸药研究院、机电学院、机关党委、组织部、招分处;
5. 4月28日下午14时—16时30分,在10号办公楼113房间发放以下单位停车费补助款:科研院、离退休工作处、理工附小、理学院、良乡校区管理处、良乡校区基建办、留学生中心、秦皇岛分校、人事处、人文学院、软件学院、设计学院、审计室、生命学院、实设处、体育部、图书馆;
7. 4月29日下午14时—16时30分,在10号办公楼113房间发放以下单位停车费补助款:校团委、校医院、校友会、信息学院、宣传部、学生处、学术期刊办公室、研究生院、宇航学院、珠海学院、自动化学院、教育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
保卫处咨询电话:68912361(马老师)
68913296(张老师)
金地公司电话: 68918618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1年4月19日
(审核:赵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