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暑期毕业生校园卡退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12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办发 [2011] 34号)要求,本着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试行新的毕业生校园卡注销、退费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学校毕业生离校安排在6月23日-24日。毕业生校园卡将于6月26日注销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余额,将在6月30日,通过毕业生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退还。
2、 没有招商银行账户的毕业生,名单将在6月22日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请上述学生于6月23日或24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校园卡到校园卡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现金退费手续。由他人代办现金退费手续的,请持毕业生校园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3、 为配合校园卡余额退还事务,请各位毕业生不要在7月1日前注销个人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
4、 其他疑问请咨询卡管中心,联系电话68915068。
预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