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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8

办发〔2012〕24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分类管理机制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本着“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指导思想,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加强岗位分类设置和教师分类评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注重评审质量,严格把关。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要贯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重点考查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以及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坚持学部评审中,对所有申报人员全面实施学术答辩制度。
  二、明确分类设岗,依岗评聘。结合岗位聘用和分类管理,学校设置教学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岗位,其中教学型贯通正高、副高申报,研究型分设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申报评聘中要明确申报人所在岗位,切实做到依岗申报、依岗评审、依岗聘任。
  三、2012年继续使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人发〔2008〕20号),同时使用新修订的《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基本条件》(办发〔2012〕23号),过渡期一年,自2013年起正式按照新修订的文件执行。
  四、2012年坚持为优秀青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机会,继续支持学术水平高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业绩成果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岗位、任职年限、申报条件限制,申报教学、科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继续重点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破格申报教授;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面向海外招聘副教授,重点吸引具有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潜力突出的杰出青年学者。
  五、鉴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大幅扩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规模,同时根据教师踊跃出访的实际情况,学校适当延长出访要求的过渡期,坚持鼓励教师赴外访学。自2015年起,要求教学研究型岗位申报教授须“具有一年以上海外访学经历”,申报副教授须“具有半年以上海外访学经历”。
  六、2012年继续停止实验、工程类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向教学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专业技术职务转换,同时打通优秀的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的成长通道,允许其任现职满五年,在满足相应条件下申报研究员。
  七、2012年继续实施有限申报次数制度,“未通过学部或学校评审,记一次申报次数,记三次隔三年方可申报。”同时为了对长期潜心学术的优秀教师的支持,若其记满三次后三年内有重大学术成果,经5位学部专家审核后实名推荐,可参与竞聘评审,若未通过,则自下一年度起三年内学校不再受理其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
  八、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此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自5月16日正式启动。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1.5月16日学校动员布置该项工作,5月17日-5月31日各单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5月17日-6月7日学院进行校外公开招聘人员面试。
  2.6月1日-6月11日学校初选,确定名额分配指标。
  3.6月12日-6月13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申请表。6月14日-6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4.6月14日-7月4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5.7月10日前进行学校评审。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九、关于校外同行评议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两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每位专家评审费300元,由申报人支付。
  十、关于申报附件材料
  请将个人的申报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并在首页设置目录。附件材料要求按如下顺序装订:
  1.外语成绩、计算机能力和教育技术证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任现职资格证明复印件;
  4.正式发表论文证明,包括带有刊名、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其中正高三篇、副高两篇代表作需论文全文),以及索引证明(复印件无效);
  5.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所填写的科研等方面涉及保密内容,请按规定做保密处理。对保密处理过的信息要附保密附件;保密附件要求使用A4纸,把保密处理过的信息逐条表述清楚,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保密附件的报送时间与其他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一致;保密附件的处理按相应的保密规定进行。
  十一、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关于申报条件、公开招聘、差额评审等相关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转换、评审程序、工作纪律等要求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附件1)。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http://renshichu.bit.edu.cn/ztzl/13725.htm下载

附件:
1.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
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有关问题特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关于申报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考核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把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为第一必备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外语水平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人〔2009〕54号)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人〔2009〕54号)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执行。
  申报人已完成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并获得2010年9月前下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5年)视同满足相应的计算机能力要求。学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市要求,满足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条件。
  4.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的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按照《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人发〔2008〕2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大专学历只能申报高级实验师。
  (二)关于申报的业务条件
  1.学校分类制定的新评聘条件为相应岗位基本业务条件,各学部、学院应在学校评聘条件基础上,从“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做进一步细化,制定不同的关键业绩评价指标,强化分类指导与评价,激励教师发挥专长。
  2.除申报竞聘的人员外,其他没有达到申报岗位业务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各单位在业务条件的审核上要设审核小组严格把关,党政一把手要负全面责任。
  3.学校在各单位业务条件审核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开展全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条件复审工作。复审结果将直接提交学部评审组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博士学位获得者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副高级职务,其任职年限按副高级职务实际任职时间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取得副高级职务,则在其脱产攻读学位期间的副高级职务任职年限予以扣除。
  2.关于博士学位获得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中级职务,其在取得博士学位前的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折半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中级职务,其在取得博士学位前的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学习时间后折半计算;或在学历要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以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攻读学位学习时间后进行计算。
  3.关于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且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初级职务,其在取得硕士学位前的初级职务任职年限折半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硕士学位且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初级职务,其在取得硕士学位前的初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学习时间后折半计算;或在学历要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以初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攻读学位学习时间后进行计算。
  4.对于《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的业务条件中“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刊物或高影响因子刊物”的认定,按照《关于界定“国际一流刊物、高影响因子刊物学术论文”(试行)的通知》(人函〔2007〕45号)和各学部的审议意见执行。
  5.对于申报业务条件中“国内核心期刊”,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所载刊物为准,“总览(2008年版)”公开出版前“国内核心期刊”按“总览(2004年版)”为准。
  6.SCI和EI的收录以网络版为依据,收录证明以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图书馆出具为准。关于SCI、EI收录论文数量的计算,被EI收录的论文数和被SCI收录的论文数不能折算,但被SCI收录的论文可视为被EI收录。被SCI、S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可视为国内核心期刊文章。SCI分区按照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JCR大类分区标准统计。
  7.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若同时还有其他人员同时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视为第一作者,其他通讯作者均不能被视为第一作者;导师与研究生非直接关系,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而导师不能被视为第一作者时,则只有通讯作者可以被视为第一作者;论文作者排序第一者和通讯作者不是同一个人的,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若通讯作者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未使用过该论文,且承诺今后也不计入有效成果,则排序第一者可视为第一作者;有多个通讯作者的论文,只有一个主要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其余人员均不能视为第一作者,无法区分出主要通讯作者的,排序在最前的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以拼音字母顺序排序的论文,以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若无通讯作者则第一排序人视为第一作者。无论何种情况,一篇论文最多只能被一名在职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使用一次。
  8.在国内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任职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数按减去两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后的数目计算。博士后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可记入本人发表的论文总数中。
  9.入校前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有效论文、成果及奖励均可计入本人业绩,入校前的科研经费均不计算,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及“863”项目和“973”项目可以列出项目名称。
  10.对于入校不满两年(基准日为7月31日)的引进人才或博士后,教学工作量和培养研究生两项可不做要求。
  11.申报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在2012年4月30日前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以及取得的其他成果,在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认定为有效工作业绩。
  二、高级岗位总量控制
  1.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严格把好申报关,确定申报人岗位,依岗推荐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优先推荐申报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教师职务岗位的申报人选,从严控制研究型岗位的设置。
  2.严格控制各教学科研单位中工程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全校工程研究类岗位设置主要有以下两类:(1)经学校认定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团队中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岗位;(2)后勤、产业等单位中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岗位。以上两类岗位的人员方可申报工程系列职务。
  三、申报教学型教师职务
  申报教学型教师职务人员不能以竞聘形式申报。在各单位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审组负责初审工作,其他评审程序与正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程序相同。
  四、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面向海内外优秀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面向业绩条件突出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对于通过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由学院负责组织专家组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学院推荐者,由人事处负责将应聘人材料送同行专家评审;经同行专家评议后送交学部评审组和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人员需纳入学院海内外优秀应届毕业生(含博士后)招聘计划中。
  五、校内公开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取得海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并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突出的业务能力和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岗位、任职年限和申报条件限制,申报教学研究型、研究型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正高级职务时,需在《申报条件审查表》中说明哪一项(或哪一个方面)的突出学术成果(仅限一项/或一个方面)表明申请人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业务能力;学院初审组应进行书面确认。
  六、校内公开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取得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副高级教师职务。入校不满二年的“国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校级引进人才、学校聘用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高水平学术成果,可不受岗位、任职年限和申报条件限制,申报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副高级教师职务。
  以上竞聘人员申报副高级职务时,请在《申报条件审查表》中说明哪一项(或哪一个方面)的突出学术成果(仅限一项/或一个方面)表明申请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院初审组应进行书面确认。
  七、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
  1.若现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所在岗人员已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中高级职务可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初级职务可在现岗位工作满半年后,按现岗位系列的任职条件申报评审与原职务相同档次的任职资格。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评审程序一般与正常晋升程序相同。
  2.转换程序及今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要求,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1)教学型、教学研究型与研究型教师相互转换。此类转换可直接通过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相互转换,申报时的任职时间可与原职务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
  (2)教师职务转换为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职务。此类转换必须首先申报与原职务相同档次的任职资格,评审通过者,认定现岗位职务的任职资格。今后申报转换后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任职时间可与原职务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
  (3)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职务换为教师职务,或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相互转换。此类转换系列必须首先申报与原职务相同档次的任职资格,评审通过者,认定现岗位职务的任职资格。今后申报转换后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任职时间可与原职务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转换后任现职时间要求任中级职务不得少于二年、任副高级职务不得少于三年。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果岗位有变化,本人又符合变化后岗位的任职条件,可自愿申报转换职务系列。申报材料直接送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4.专业技术职务转换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本人自任现职和原专业技术职务转换前的相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与技术成果均可计为有效业绩。
  八、差额评审制度
  1.学部评审组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比例由学校根据全校岗位情况和年度申报情况确定。
  2.在学部评审组差额评审过程中,首先对正高竞聘和副高竞聘人员均采用差额至50%评审,通过评审者要求同意票超过1/2(向上取整)。然后副高正常、副高竞聘和海外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人员统一差额评审,通过评审者要求同意票超过2/3(向上取整),且排序靠前,最后差额到不超过学校计划通过人数上限。
  3.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过程中,对正高正常和正高竞聘人员统一评审,通过评审者要求同意票超过2/3(向上取整),且排序靠前,最后差额到不超过学校计划通过人数上限。
  4.在学部评审组评审过程中,对入校不满三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校不满两年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实行等额评审制度,同意票数超过2/3(向上取整)确定为通过学部评审组评审。
  5.在学部评审组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过程中,对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实行等额评审制度,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者确定为通过评审。
  6.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过程中,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破格申报教授人员实行等额评审制度,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者确定为通过评审。
  九、关于评审组织的相关说明
  (一)初审组
  1.学院初审组。各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初审组,主要负责各学院的教师系列、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工作;同时负责审核其他各系列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向学校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审组、综合初审组进行推荐。
  2.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初审组。在各单位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该组负责学校单独设立的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工作。
  3.综合初审组。在各单位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综合组负责除教师职务以外的其他各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工作。
  (二)学部评审组
  由机械与运载学部、信息与电子学部、理学与材料学部、人文与社科学部组建各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各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负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同时推荐正高级人员至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负责制定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负责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同时复核各学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否决权。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负责制定全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终审工作。
  十、关于申报评审程序的说明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当年度的申报资格。
  2.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条件和各初审组初审。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岗位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人员的突出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其中,工作实绩考核由申请人按标准逐项自评,基层单位领导进行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各单位人事干事复核,行政主管领导审定。各初审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经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打分方式得出考核结论。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向学校推荐。
  3.学校复核申报条件。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岗位基本条件中的学历、任职年限、外语条件、计算机能力等进行复核工作;学校成立申报条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进行复核;在全校范围内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4.同行专家评议。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将个人申报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同行评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包括:申报表、三篇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包括:申报表、两篇代表作。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评议作用,注重同行专家的认可。
  5.学部评审组的评审及推荐。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各学院按申请人所申报的学科岗位送相关学部评审组进行评审。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被评审人的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等基本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质量。最终在全校范围内对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当年度的申报资格。
  2.单位审核申报条件和初审。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岗位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向学校推荐。
  3.学校复核申报条件。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
  4.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并审定,最终在全校范围内对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关于评审纪律规定和责任制的相关说明
  1.继续执行bat365官网2006年修订的《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若干纪律规定》(校办字〔2006〕26号),同时,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廉政责任制,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2.各级行政领导、各级评审委员会、学部评审组成员一定要切实履行肩负的职责,高质量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校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计划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16日(星期三)

召开全校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动员会,布置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17日(星期四)

 

 

531日(星期四)

 

 

 

 

 

各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按照《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①传达校领导讲话精神;

②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

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评聘工作时间安排,并布置本单位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④个人依岗申报,结合岗位职责及“申报条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审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在基层单位汇报自己的申报情况,听取群众意见;

⑤基层单位进行民意测验,基层单位领导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向学院、部处推荐名单及排序,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⑥学院成立初选评审组和“申报条件”审查小组(报人事处备案),审查小组负责人就申报高级人员“申报条件”的审查情况向学院初选评审组作专门报告;申报人员就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个人申报的岗位、满足“申报条件”的情况和今后工作设想向学院初选评审组汇报,并接受初选评审组专家的提问(会议要有记录);

⑦初选评审组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

⑧学院院务委员会审核、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名单;填写推荐表,并注明“竞聘、正常”等类别,并按类别排序。

531日,各单位上报推荐表。

613日前将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情况表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531日(星期四)

   中午下班前,各单位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师资科)报送:

推荐表;

②被推荐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审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表格必须经学院领导和学院审查小组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将每个被推荐人的材料分袋装好。

 

 

 

 

 

619日前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

 

 

 

 

 

 

 

 

 

 

 

 

622日领取并填写正式申报表。626日交人事处师资科。

 

 

628日前校中评委员会评审。

61日(星期五)

66日(星期三)

校综合初审组进行初选。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听取各学院汇报。

67日(星期四)

611日(星期一)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结构比例,确定名额分配及有关事项。

612日(星期二)

613日(星期三)

   单位领取申报表(存档用)并组织填写,同时准备有关主要附件(每人一袋);

613日前将申报表、附件材料和外审材料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外审材料包括情况表和代表作,正高每人三套、副高每人两套,按要求制作封面)。

614日(星期四)

621日(星期四)

异议期(学校成立仲裁小组听取意见);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518日(星期五)

67日(星期四)

各学院进行校外公开招聘人员面试。

614日(星期四)

74日(星期三)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由人事处送校外专家评审

 

75日(星期四)

召开各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组长会议。

76日(星期五)

78日(星期日)

各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进行评审。

79日(星期一)

 710日(星期二)

校评委会评审。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http://renshichu.bit.edu.cn/ztzl/13725.ht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