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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乡校区教师公寓补交房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27

  截止630日,良乡校区教师公寓租住协议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第二年优先向原租户续签协议(期限一年),请还没有续签协议的同志在629日前完成续签手续(教师公寓一层管理办公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不再续签协议,收回的住房将重新分配。

  12012-2013学年在良乡校区没有工作任务的;

  2.原分配了租房但没有履行协议签订手续的;

  3.原分配的租房虽签订了协议但至今没有交纳任何房租的;

  4.原分配的租房交纳了部分房租但在629日前没有补齐房租的;

  5.符合续租条件但在73日前没有履行续租手续的;

  6.将原租房转租他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良乡校区教师公寓由单位申请后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租住(包括外籍教师、外聘教师、留学生等),房租一律由居住者个人承担(交纳现金或从工资卡扣除),学校不受理任何形式的转帐支付。请相关单位督促职工按时交纳房租。房租交给良乡校区教师公寓管理办公室(公寓一层)。

 

良乡校区管委会

○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