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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海淀区开展“小事大爱”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05

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全区各街镇、各单位部门、驻区各高校:

       为了展示海淀人的文明素质,提升海淀区的文明形象,弘扬“北京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营造良好的氛围,海淀区拟在全区范围开展“小事大爱”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2年11月1日起,至11月23日截稿。

二、征文要求
1.小处着笔,从小见大,通过身边小事展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发现美,展示爱,弘扬主旋律。
2.体裁以记述文、散文、随笔为宜,用事实说话,一事一议,具有故事性、可读性。
3.篇幅在千字左右,题目自拟。
4.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5.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6.请在征文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三、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委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入围奖,颁发证书及奖品,并将优秀文章结集汇编。
1.金奖5名,奖励各800元等值奖品;
2.银奖10名,奖励各500元等值奖品;
3.铜奖15名,奖励各300元等值奖品;
4.入围奖50名,奖励各200元等值奖品;
5.参与奖不限人数,奖励纪念品一份;
6.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各800元等值奖品。

四、投稿方式
1.可由单位统一提交,也可个人提交,只收电子版。
2.电子邮箱:hdwmzw@163.com
3.联系人:邹立宏  联系电话:82510859

 

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总指挥部办公室
                   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