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日新发布通知公告1条 | 上传规范

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2-25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来,北京高校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通知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总结阶段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做法,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优秀活动申报对象必须是高校主办的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创新性、实效性,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受到广大师生的充分认可,在校内乃至校外产生良好的反响。
    先进单位申报对象必须是高校的二级机构(校机关部处、院系等),该机构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能够深刻认识学习宣 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党委支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实现理论学习联系单位实际,以学促建,以十八大精神引领单位事业建设和发展。
二、申报材料
    每个基层党委最多申报2项优秀活动,每项优秀活动申报者需按照要求填写优秀活动申报表,提交活动申报材料一份(内容凝练,突出活动的特色、实效,不超过1500字),反映活动情况的照片1-2张(jpg格式,不小于2M)。
    每个基层党委最多申报1个先进单位,每个先进单位申报者需按照要求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提交先进单位工作事迹材料一份(内容简练,突出单位的典型做法、工作成效,不超过1500字),反映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照片1-2张(jpg格式,不小于2M)。
   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于12月27日前提交到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邮箱:bityangyang@126.com)。党委宣传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将推荐至北京市教育工委。
三、其他事项
    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秀活动和优秀单位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严格把关,以申报工作为契机,推动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向纵深发展。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68912536,传真:68912536,电子邮箱:bityangyang@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