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时提交网上查验发票结果说明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06
尊敬的各位老师:
实行发票真伪承诺签名制度以来,学校经济业务假发票的数量明显下降,提高了财务报销效率,有效控制了课题负责人及责任单位的财经风险。但在近期的国家行为的检查中,仍发现有签署了承诺语句的发票为假发票,或个别发票在未查验密码的情况下,负责人就签署了承诺语句的情况。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保护大家免受假发票的危害,降低财经违规风险,财务处敬请各位老师报销时提交网上查验发票结果说明的网页打印件,财务人员审核后,予以报销。同时,为简化老师查验过程,财务处对必须提交查验网页的发票范围予以了规定,请各位老师注意:
1. 单张开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发票;
2. 各省市地税及国税通用机打及手写发票;
3. 对于外地的发票,如果确实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提供相关查询服务,请老师们在发票背面注明“无查询服务”,不用提交网上审验说明;
4.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提交网上审验说明。
该通知自颁布日一周后实施,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理解支持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处